政情:IT豪賠訟費輸少當贏

打官司從來都係燒銀紙,好似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譚偉豪(IT豪)咁,○八年進身立法會後就同當時嘅選舉對手莫乃光打官司打到依家,早前仲畀終審法庭裁定IT豪敗訴兼要賠訟費,有關選舉呈請嘅官司仲有機會沒完沒了地糾纏落去,分分鐘四年議員薪金都唔夠打官司。IT豪以前就呻過律師費太高好肉赤,不過原來埋單計數又係另一回事。

莫乃光上屆選舉後指IT豪違規賣廣告,隨即提出選舉呈請,不過喺原訟庭先輸一仗,法庭判佢要畀埋IT豪嘅訟費,合共要成百幾萬。莫乃光不服,上訴再上訴,喺終院反敗為勝,IT豪要掉番轉幫佢畀上訴庭同終院嘅訟費。但兩次上訴嘅聆訊時間計埋都唔夠原訟庭嗰次長,所以就算賠晒兩堂訟費,計埋條數都有賺。

IT豪話無論點都會尊重法庭判決,對要畀幾多訟費已經睇得好開,最後好大可能打個和,甚至慳番幾十萬。輸少當贏,咁諗態度正確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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