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單車教練淫辱兩男童候懲

【本報訊】單車男教練與五名男童到其家玩樂,期間涉嫌為其中一名十三歲少男手淫,男童受辱後將事件告知社工及報警,警方調查下發現男被告在較早時,涉嫌與另一名十五歲男學員大玩「除褲鋤大弟」,並觸摸其下體,被告昨在粉嶺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裁判官押後案件至本月廿八日判刑,以待索閱背景及精神科醫生報告,期間被告還押看管。

玩「除褲鋤大弟」

被告陳定邦,四十四歲,辯方求情時指他現時無業,因童年有不快經歷才犯案。案情透露,十三歲的X為單車隊成員,被告為其教練。去年九月X與另外四名隊員到被告位於屯門的家中玩樂,期間有隊員將X推落床,綁起其手腳。其後被告褪下X的褲子,並與另一人為X手淫,X事後告知社工及報警。

警方調查下,發現另一名十五歲的少男Y,於○九年十二月參加單車隊聚會後,與友人到被告家中,有人提議玩「除褲鋤大弟」,Y輸掉要脫去褲子,被告則觸摸了Y的下體,Y大感惡心及反抗。

案件編號:FLCC 28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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