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兒童教材講座男講師在內地有妻有女,但是在香港卻與年輕女同事發展婚外情,其妻子知悉之後,曾經致電女同事指她勾引其丈夫,女同事遂決定與他分手。惟講師不斷要求復合,更帶同紅酒到女同事家共飲,在飲酒後他向穿上浴袍的女同事說:「求你呀,畀多一次我呀!」然後涉嫌將她強姦,案件昨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卅八歲被告黎景安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在去年三月廿七日於石硤尾某單位內,強姦廿三歲女事主。
事主昨日供稱,二○○九年六月加入一間兒童教材公司當售貨員,期間認識在同公司工作的被告,二人在同年八月發展成情侶,被告後來更搬到事主石硤尾住所同居三個月。
後來被告稱妻子會來港,自行搬回屯門住所。去年三月,被告妻子來港並致電事主,指稱從被告口中得知事主勾引其丈夫,被告更指女事主濫交等,二女相約見面後,事主隨被告妻到被告家與被告對質,期間她喝過紅酒後怒摑被告數下,惟因為酒醉在被告家留宿,翌日離開後她決定與被告分手。
事主續指出,在同月十八至廿六日間,被告不斷致電她求復合但被拒。案發當晚,被告帶紅酒上門再要求復合,事主讓他入屋,二人曾一同喝酒,期間被告將只身穿浴袍和內褲的事主按在床上說:「求你呀,畀多一次我呀!」,然後把事主強姦之後離開。事主事後告知母親並報警。
案件編號:HCCC 22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