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晶門科技創辦人兼行政總裁梁廣偉,於○六年聖誕假期間與朋友到清水灣鄉村俱樂部打高爾夫球時,疑樂極生悲,被指打出的高爾夫球擊傷另一名正打球的外資投資銀行英籍高層,對方早前興訟向梁索償六千五百萬元。梁則提出抗辯,指用高爾夫球傷人者是另有其人;案件昨於高院開審,以找出誰是擊球真兇。
原告Alan Deakins,被告梁廣偉。原告律師指事發在○六年十二月廿三日早上,因當日是周六,俱樂部的高球場只准會員打波。被告與其友人在該處的第十球洞出發打球,一直順序打到第十四球洞;而原告及其友人則尾隨被告的一夥人打球。由於正值聖誕假期,該處有很多人打球,而發球時間有限,被告應知有人跟隨他們打球。
原告與友人在第十三球洞打完第二桿後,循球道行向果嶺,途中遭被告由第十四球洞發球區打出的球擊中左額受傷,原告指被告在發球前未有大叫警告附近人士避開,構成疏忽,要賠償原告。
據俱樂部當日的報告,原告與友人在早上八時四十五分開始打波,打到第十三球洞時,原告倒在草地上,仍有知覺但感到很痛,額頭則腫脹。被告當時在第十四球洞發球區聲稱因風向忽然改變和陽光刺眼,把球擊向第十三洞球道,原告事後送院治理。被告否認傷人,指稱雙方距離遠,他根本無能力打球到原告受傷的位置,認為球可能是由第十三洞及第十五洞的發球區等其他地方打出。原告質疑指,最近意外現場的是第十四洞發球區,而且從後打出的球無理由會打中原告的前額,故球也不應由第十三洞打出。
原告律師指他傷勢至今仍未穩定,因傷勢嚴重,意外後已離開工作崗位,返回芬蘭與妻同住,五年來都沒有工作,並會定期昏倒。法官對此質疑,指報告顯示原告傷勢輕微,兩年應可康復。
原告一方昨傳召當日與原告打球的陳女士作供。陳表示當日沒有風,當他們一行四人在第十三球洞球道步行時,她聽到後方有喧嘩聲,回頭看卻見原告半昏迷倒地。
陳認為原告是被第十四洞發球區的球擊傷,遂跑上該發球區向四名在場男女問:「你哋有無啱啱打過波呀?有人啱啱被個波打親呀!」她已記不起對方有否回應。後來有一名男子走到意外現場,在地上拾起一個球放入袋中,並送原告入院及道歉。
案件編號:HCPI 617/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