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鴻基地產前主席郭炳湘九七年被綽號「大富豪」張子強為首的匪幫綁架,終以六億元贖款換回性命及自由,張子強後來雖被捕伏法,事件卻餘波未了。綁架事件逾十年後,郭氏家族於○九年尾突然收到自稱「張子強同黨」的連環勒索信,「追討」四億元「贖金尾數」。警方經兩個月跟蹤調查後,拘捕兩名涉嫌與案有關人士,控以串謀勒索罪名。案件昨在高院開審,郭炳湘夫人李天穎在保鏢簇擁下到庭作供,大爆十多年前與「大富豪」交手的內幕。
本案兩名被告陳威行(五十八歲、無業)及郭炳根(六十一歲、散工),被控在○九年九月廿二日至十二月十七日,串謀其他人勒索郭李天穎四億元。兩被告另面對兩項交替控罪,指他們在同年十二月四日,勒索郭李天穎四億元,並在同月十六日,勒索同一事主八千萬元。控方昨日開案時,首次在香港法庭披露郭炳湘於九十年代末被「大富豪」綁架的情況。當時「大富豪」匪幫向郭炳湘家人要求十億元贖金,但在收取六億元後便釋放郭。主控官表示,本案被告勒索的金額,便是當年未付的四億元「贖金尾數」。
證供顯示,○九年九月廿三日,第一封勒索信寄到港島南灣道郭家大宅,信件註明收信人是郭李天穎。該信並無文字內容,只有一張SD電腦記憶卡,裏面載有多幀照片,其中一張照片拍攝一名腰纏炸藥的男子,面容被一張新鴻基郭氏三兄弟的雜誌照片遮住。另外又有一個寫住「Z」字、似是暗號的小膠盒。
一個月後,匪徒再寄信到李天穎胞弟、任職醫生的李天澤的診所。該信要求李天穎「履行承諾」,署名則是一個被正方形包住的「張」字,和一個
警方接獲舉報後,派出一名高級督察,假扮郭李天穎的助理,致電與匪徒聯絡。控方稱本案首被告陳威行,便是接電話的匪徒。他在同年十二月四日,以「張子強同黨」的身份,向高級督察要求四億元。到十二月十六日,他再與高級督察聯絡,降價要求對方先付八千萬元「訂金」。不過今次警方見時機成熟,在首被告未掛線時便採取拘捕行動。至於次被告,控方則指他在兩次電話通話時,都在首被告附近,並持續與首被告以手勢溝通。他亦在首被告被捕時同時就擒。
案件編號: HCCC 239/2010
寄給郭炳湘妻子李天穎的第一封勒索信內容:
有個表面寫住「Z」字的小膠盒,內有一張SD記憶卡,裏面存有數幅照片:
.一幅有一個大「Z」字,並有箭嘴指向郭炳湘的照片
.數幅神秘人腰纏炸藥的照片
.新鴻基中心外貌
.兩個電話號碼: 6690xxxx 9539xxxx
寄給郭炳湘舅仔李天澤的第二封勒索信內容:
請勿試圖挑戰我們的底線
懇望盡快履行已訂的承諾
SMS 6690xxxx 9539xxxx 張<Z>
郭炳湘母親郭鄺肖卿收到的第三封勒索信部分內容摘錄
(原文為中文,此為本報根據呈堂英文譯本再譯回中文的版本):
鄺肖卿女士:
相信妳已收到之前兩封來信,但妳卻選擇逃避,實在令我們懷疑誰是妳的幕後軍師。妳這草率的決定,將會成為嚴重的錯誤……
我們不是好人,但是我們正直和有原則。我們不會要求過多,只是要求妳能履行承諾……縱使我們要承受數十年的牢獄苦楚,和失去五條生命,但我們仍會跟命運搏鬥,然後再祈求上帝原諒……
我們只會要求這些,不會多求。為了確保家族興旺,避免出現雙輸情況,我們懇切希望妳能慎重重新考慮妳的決定。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