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署社區工作幹事涉冒廉署調查員,以出差到北京公幹、上司去世、到越南找證人及撞毀政府車輛及其他連串「大話」,向兩女友人合共借取近十八萬元,被控七項欺詐及一項冒充廉政公署人員罪。他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在東區法院開審。
廿八歲被告雷健威,被控於前年五月至去年一月七日,以不同藉口騙取林芷珮的二萬二千七百元借貸,及以父親欠賭債和撞毀政府車輛為藉口騙取馮穎瑜的十五萬六千八百元借貸。根據控辯雙方同意案情,被告在案發時是社署社區工作幹事,負責帶領取綜援人士參與無薪工作,從未在廉署工作過,毋須駕駛車輛及在工作時無遇過交通意外。
年約廿多歲事主林芷珮,曾與被告拍拖,現從事行政工作。林昨出庭指,她於六、七年前在交友網站認識被告,並一直保持聯絡,被告最初聲稱在社署工作,其後說轉到海事處工作,至○九年再自稱已轉到廉署當助理調查主任。被告於○九年五月說要到北京公幹卻遺失銀包,向林借二千元,其後又指仍身在北京公幹,向林再借七百元。被告曾以上司在北京去世為由向林借錢。
林○九年九月與被告拍拖,後因被告「執行職務」而多次找不到被告,兩個月後提分手。林後來向被告追回部分欠款後,懷疑被告不是廉署人員,一度報警,但警方竟形容事件只是「朋友吹下水之後借錢不還」,叫她到小額錢債審裁處自行追討,令林感到少許失望。
案件編號:ESCC 495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