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律師倡重罰收阻嚇作用

【本報訊】網站討論區作為發表言論的平台,應對所有網民發表的言論負起監管的責任,不可以不知內容涉及誹謗作為免責理由,有律師和學者均認為今次的判決有不合理的地方,擔心會變相縱容更多網站成為誹謗言論散播點,成為中傷他人的平台。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認為,保障言論自由的同時,有關言論亦必須是有事實根據,不可憑空捏造,而本案中發布的言論明顯含有惡意及虛構,但網站竟因在所謂的「合理」時間內刪除文章,而令兩則誹謗言論免責,絕不合理,「你主持個平台,就有責任去打理同監管,話不知情完全係不合理。」

網絡誹謗傷害極深遠

至於東方獲判勝訴的個案,雖然東方早已去信要求網站刪除有關誹謗言論,但對方竟在八個月後才刪文,宋認為網主是罔顧被誹謗者受到的傷害,再者「網絡無遠弗屆,幾小時嘅流傳已影響深遠,更何況係八個月,網民可不斷轉載,對被誹謗者嘅傷害真係難以估計及補償」。

律師黃國桐認為,當討論區負責人或網主收到投訴,指某些言論涉及誹謗時,應暫時隱藏文章,並即時審視,以減少對被誹謗人士的傷害,若言論確實含有誹謗成分,更應永久刪除。若收到舉報而置之不理,討論區變相會成為誹謗言論散播點。黃補充,為保障市民言論自由及遭誹謗言論傷害的人士,法庭在處理該類案件時,宜加重賠償,以對網絡使用者起阻嚇作用。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隨着網絡發達,類似的網上誹謗個案或會增加,此案說明了網絡言論的責任,「網民要三思,不要轉載和發表涉及誹謗的言論,網主更要正視同作出處理」。

網主應檢視網上言論

龔提醒網站日後處理同類事件時要絕對小心,因作為網主,應自行檢視網上言論,主動謹守網站不可刊載任何違法的言論,當懷疑有言論涉及誹謗,更應先暫時刪除相關言論,以保障被誹謗者利益,「依家(誹謗東方)言論流傳咗咁多個月,好多人睇過,聲譽損害係好難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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