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登討論區刊載網民誹謗東方言論的案件,高登被裁定需為其中一段貼文負上民事責任。有關的誹謗對東方構成損害,東方對於該批發放誹謗言論的網民,會不惜耗費人力物力追究到底。
另外,東方就本案已耗費約二百萬元律師費,但只獲判十萬元賠償,訟費問題則懸而未決,東方除了會按照指示為訟費呈交書面陳詞之外,代表律師正研究是否提出上訴,以討回公道。
本案為本港首宗針對網上討論區留言誹謗的案件,裁決對相關法律責任問題有深遠影響。本案三段涉案文字,雖然刊載於高登討論區,而且全部對東方造成誹謗,但法官認為討論區管理人僅是貼文的次等分發人,只要在知悉貼文存在後,於合理時間內將之刪除,便可引用「無知下發布」的辯護理由免責。
今次審訊除判定網主可受免責理由保護外,亦揭露高登管理鬆懈,雖有會員登記制度,但除電郵地址外,其他資料根本難辨真偽。有網民甚至報稱其電話號碼是「九九九九九九九九」。
縱使如此,東方對於發放誹謗言論的始作俑者,亦會追究到底。早前法庭已裁定,高登需向東方提供多名網民的資料,當中包括四個網民的身份、全名、地址、電郵地址、手提電話號碼及IP位址等資料。東方會在適當時候向該批網民採取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