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每年撥款三億元讓全港十八區透過「地區小型工程」增加或維修地區設施,以改善民生,惟一旦設計失誤,便民不成反招詬病!南區區議會去年撥款二百四十萬元,在華貴邨增建小巴站上蓋,惜建成後「穿窿」上蓋既未能擋雨又不遮蔭,被指形同虛設,有浪費公帑之嫌。
香港仔華貴邨增建小巴站上蓋的工程剛於去年十二月完工,但阿盈隨即發現上蓋設計「騎呢」,有接近一半為天窗,陽光不但直接照射正在排隊的市民,遇上天雨時,更毫無擋雨功能。至於朱太則發現小巴站上車位置並不在上蓋範圍內,市民登車時仍然「好天曬、落雨淋」,直指「個(上)蓋真明顯係好睇唔好用!」
記者實地了解情況時,不少居民爭相表達對上蓋設計的不滿,而現場所見,更有多名長者為免遭陽光直射,被迫於商場外有蓋地方等候小巴。
立法會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員葉國謙認為,區議員主要的功能是向部門反映區內市民意見,審理小型工程撥款時,議員主要留意工程施工日期、工程對市民的影響及整體造價等問題,建築物及設施的設計則由民政處及合約顧問負責。設計一旦出現問題,民政處便須負上一定責任,建議檢討現時程序,並要求有關顧問跟進事件。
本身為工程師的東區區議員陳啟遠亦承認,區議員審理小型工程撥款時,由民政處與顧問提供的設計草圖及文件,部分較繁複及難理解,倘議員並非來自工程專業,便難以了解文件內容,「依家有啲工程都會提供『模範圖片』,部門可以考慮下多啲採用。」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工程由南區區議員建議,並由南區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通過撥款進行的地區小型工程,民政處亦有定期合約顧問負責擬備設計草圖。有關草圖需考慮各方因素,並曾提交委員會轄下、由南區區議員及專業人士組成的工作小組討論,並通過修訂後採納設計圖則作投標施工之用。發言人又承認,工程完成後曾有市民就有關上蓋的設計提出意見,南區區議會已於今年一月初召開工作小組特別會議討論,工作小組原則上同意研究為該上蓋進行改善工程。
記者 陳鉑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