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看今朝:「丁屋基金」有先例

俗語說「先人債孽後人償」。港英政府「下巴輕輕」向原居民允諾以地換地,卻從來沒想過土地有限的現實。縱然港英政府不斷移山填海,香港的水陸總面積就只得那二千七百多平方公里。地價不斷上漲,但土地不可能再多,也不可能再生。

現在,這筆孽債落到特區政府身上,要特區政府代為埋單找數。只是,面對人口不斷繁衍,人口增長的速度比城市發展速度還要快,難怪很多人都認為政府不可能趕上原居民興建丁屋的需求。

昨日提到的「丁屋基金」,事實上在早幾年前也有人提議過類似方案,但是不知道後來何以不了了之。「丁屋基金」某程度上是倣效亞洲金融危機後成立的「盈富基金」。

一九九七年,特區政府為應對國際大鱷的來襲,購入了大量港股穩定香港股市,最後成功擊退大鱷。其時,政府手持大量藍籌股票,這些股票一旦重新流回市場,市場未必能夠立即吸納,到時便會擾亂市場秩序,導致股災的來臨。因此,特區政府隨後成立了「盈富基金」,再以該基金的上市來讓資金回到市場,減少股市波動。現在,「盈富基金」還掌握一部分藍籌股票,而沒有兌現為現金。

「丁屋基金」的性質與「盈富基金」雷同:不允許提取基金內的錢,但是參與「丁屋基金」的原居民都有權利獲分派基金的股份,也可以在市場上買賣股份圖利;基金則透過投資不斷「錢搵錢」,然後向股份持有人分派花紅;新加入的原居民也會獲得股份。

對政府來說,這樣做便不需要向原居民撥地,也不用以現金換回丁權,豈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