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用餐區雖已張貼禁煙標誌,但煙民仍然視若無睹!在九龍灣上班的曾小姐發現,區內有餐廳設有室外用餐區,每日飯市的吸煙情況非常嚴重,「諗住食晏呼吸吓新鮮空氣,點知出面枱枱都有人食煙,寫明禁煙都冇人理!」
衞生署控煙辦發言人指,該餐廳室外用餐區符合《吸煙(公眾衞生)條例》所界定的「室內」定義,故用餐區屬禁煙範圍。發言人表示,控煙督察去年在該餐廳曾向三名食客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接獲本報轉介後,督察再進行突擊巡查,惟未有發現吸煙者。發言人強調,已提醒食肆負責人配合執行控煙。
「其實警方同食環署職員都有責任檢控違法吸煙!」吸煙健康委員會委員伍婉婷表示,控煙督察人手有限,不能單靠控煙督察檢控違法吸煙人士,食肆負責人亦有責任阻止食客於禁煙區內吸煙,以免令其他食客受「二手煙」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