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在湖北農村服務水災災民。某天,在縣城買物資時,目擊兩部無載客三輪車碰撞。車伕下車,以為他們視察損毀,商討賠償;豈料二人迅速把單車鏈拆下,直向對方揮舞,未幾便皮開肉綻、血花四濺。圍觀的人很多,卻沒勸止,公安亦不見出現。最終,兩「隻」似已戾氣全消的「戰敗公雞」各自拖着三輪車,朝相反方向離去。縣城大街即回復原狀,彷彿甚麼事也沒發生過。
該區五年中四年發生水災,農民積蓄耗盡,踏三輪車找生計乃非不得已。縣城經濟差,坐三輪車的人少,踏了大半天,收入未夠餬口,車伕滿肚子是火,動輒便打個死去活來,可以理解。
時移勢易,中國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名副其實超英趕美,但為何國民仍是滿肚子怒火?短短數周,便先後出現內地遊客和導遊在香港互毆,以及內地遊客在澳門毆打導遊兩案。
前者獲內地媒體廣泛報道,稱之為「旅遊醜聞」,後者受害者屬卑微導遊,能否同獲「為民請命」的內地媒體垂青,不得而知。而前者之醜,這回是否應由旅行社不良經營手法,擴大至中國人之醜陋?
我認為此類事故,不論站在遊客、導遊、旅遊業角度來報道,皆非事實全部;貫通三者的乃中國人之醜陋,一種不論如何粉飾也改變不了的醜陋!怎樣解決?可採取湖北車伕的自由格鬥模式,讓好事者筋疲力竭,頭破血流,然後各自離去,像沒發生過任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