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朗警區一名反黑組警長涉嫌以權謀私,於拘捕一名涉販毒的青年時,不但向其父母推介一名曾任總督察的大律師,更訛稱其上級會向該大律師作出優待,之後又相約事主與該大律師等一同晚膳,他又涉嫌向青年的父親索取五千元貸款。該名警長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任職警長的被告梁偉賢(四十六歲),案發時駐守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一個小隊,他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已獲准保釋等候今日提堂。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八年九月至○九年三月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於執行職務或與職務有關情況下,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涉嫌主動建議一對夫婦為其涉嫌販毒的兒子聘任一名大律師,案中涉事的青年被有關反三合會行動組小隊拘捕及控告,而被告隸屬該小隊並知悉有關調查。
控罪指被告涉嫌向該對夫婦聲稱該名大律師可影響該小隊的主管,而有關主管在處理該案時會對辯方作出優待。被告並涉嫌安排該對夫婦、大律師及一名律師事務所法律行政人員共同晚膳,又於席間商談有關的懷疑販毒案。此外,被告與該對夫婦商談其兒子的案件時,更向對方索取五千元的貸款。
據悉,獲推介的外籍大律師曾任警隊總督察,曾駐守元朗警署,惟他最終沒有代表該名青年,而有關青年最後被判入戒毒所。警方發言人表示,被告已被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