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醫學院麻醉學系系主任艾明高昨在醫委會紀律聆訊上,質疑麻醉科醫生術前無檢查清楚儀器運作情況,麻醉前又無為噴霧器做洩漏測試,猶如飛機師駕駛客機前無檢查飛機性能。
麻醉科醫生陳邦石事發當日,擬麻醉女病人Y小姐所用的氣體「地氟烷」,需配合特定的噴霧器才能使用,但當年聖德肋撒醫院只有三個有關噴霧器,遂要求護士找尋其他手術室有否噴霧器。陳邦石與病人在手術室等了十五分鐘仍未有消息,陳擔心病人愈等愈憂慮,便先替病人導入麻醉,即靜脈注射麻醉劑、止痛劑及肌肉鬆弛劑。
艾明高直指,陳過早替病人導入麻醉,病人被麻醉後如要依靠呼吸機,便無法為噴霧器做洩漏測試。故護士雖最終找到噴霧器,但陳無機會做測試便要立即替病人使用。
監管私家醫院的衞生署○七年始要求私院呈報廿四小時內發生的嚴重事件,累積至今共有一百三十四宗事故。但今次事故早於○六年發生,故當局未有主動公布。病人互助組織聯盟副主席張德喜昨稱,當年沒有呈報機制,發生如此嚴重事故,公眾亦不知情。涉及的醫生有責任檢查儀器,醫院亦應定期保養維修,確保儀器正常。本報昨向聖德肋撒醫院查詢,但院方以聆訊進行中為由拒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