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未成年女童在社交網站Facebook結識男子,遭對方以贈送戲票利誘見面後,疑遭四男子強姦案,繼日前一男子被落案提訊後,昨再有一髮型師被起訴,並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控以他兩項強姦罪。控方更在庭上透露該被告干犯本案後翌日,即涉及另一宗四男子涉強姦另三女童的案件。由於警方要作認人手續,法庭將被告收押警方看管至本月卅一日再提訊。
被告楊文忠(廿七歲),無案底,被控兩項強姦罪,控罪指他在今年一月廿一日在深水埗通州街某單位內,強姦十四歲女童X及Y,他暫毋須答辯。
被告在辯方申請保釋時,突然於犯人欄內無故掩臉痛哭,令聆訊一度中斷。控方昨在庭上透露,一名在逃男子邀請女童X及Y與被告到上址飲酒,同場尚有另外兩名男子,期間有人疑給兩女服用聲稱是「解酒藥」的藥丸,兩女翌日醒來發現被強姦而報警。女童X指遭四名男子強姦,其中一人是被告。
被告在本月廿三日被捕,警方調查下發現,被告疑另涉一宗發生在本月廿二日的強姦案,即發生在本案的翌日,被告連同三名男子於被告旺角的住所,涉嫌強姦三名十四至十五歲的女童,期間事主並曾飲酒和服用被指是「解酒藥」的藥丸。控方續指,兩宗案均牽涉由同一名在逃人士邀約眾女童出來。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否認涉及深水埗的強姦案,但卻承認在旺角強姦案中,該三名女事主是自願與他性交,又指雙方雖互不相識,但當中沒有涉及強姦成分。辯方申請以各五萬元現金和人事申請保釋,期間可居於母親住所。但裁判官認為先等待認人手續的結果,始決定給予被告保釋,期間被告繼續還押警方看管。
而涉及深水埗強姦案日前已提訊的另一被告洪永鋒(廿八歲),亦同控以兩項強姦女童X及Y的控罪,涉案的深水埗通州街單位是洪的住所。洪日前提訊後,獲准五萬元現金及五萬元人事擔保外出至三月廿一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 31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