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毒招虐嬰囚4月

【本報訊】女秘書和丈夫為了隨時看到四個月大的兒子,遂於家中安裝閉路電視,卻驚悉菲傭在家中大力搖晃兒子,更用手「捽」及掌摑他,又以手帕塞兒子嘴巴,女秘書事後即時報警和解僱女傭。涉案女傭昨在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裁定一項故意襲擊兒童導致損害罪成,被判即時入獄四個月。

被告ASTO Gina Marisse Abellanes,無案底,昨否認控罪受審。她被控在去年九月十三日於紅磡海逸豪園一單位內,故意襲擊四個月大的男少主,當時她受僱照顧少主一家約五個月。裁判官裁決時稱不相信被告的解釋,認為其行為是虐兒,目的為令男嬰安靜下來,故裁定她罪成。

律師求情指被告不能再到港工作,令她造成經濟負擔,加上她未能與家人團聚,希望輕判。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情況特殊,雙方雖有文化差異,但被告是特地受僱照顧少主,竟破壞誠信用暴力對待他,幸好沒對男嬰造成嚴重傷害,不過由於他年紀小,增加案件的嚴重性,必須判囚。

明知有閉路電視照犯案

控方昨傳召男嬰的母親梁詩雅(譯音)作供,她稱為方便外出公幹的丈夫透過互聯網見到兒子,於是去年九月五日在家中安裝閉路電視,被告亦知情。梁在去年九月十三日下午四時於辦公室上網查看家中情況,驚見被告大力和急促上下搖晃兒子五至六次,於是即向同事借手機拍下兩段被告襲擊兒子的片段。

該片段昨在庭上播放,顯示被告先抱起男嬰為他大力掃背,其後她坐在梳化上一邊玩電話一邊抱着男嬰,當男嬰發出叫聲時,她即用手拍打男嬰的嘴並再大力掃背,其後她再「捽」男嬰臉部數下,男嬰哭喊時更用手帕塞入其口八秒,兩段片共長約十分鐘。

被告裁定表證成立後出庭自辯,已婚育有兩子的她有育兒經驗,今次是她第二次到港工作。她解釋掌摑男嬰嘴巴,是因為要教導男嬰不可將奶含在口中玩,否則容易嗆親;將手帕放入他口中,是要吸收多餘的奶,以防他哽住。 案件編號:KCCC 413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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