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小巴司機駕駛態度不時為人詬病,有市民投訴不少紅色小巴司機罔顧乘客安全,竟於載客的情況下駛入油站入油或入氣。專家指一旦發生意外,勢必傷亡慘重。運輸署亦稱,小巴司機此舉屬不當行為,司機可被檢控,但警方未能提供相關檢控數字。
紅色小巴分秒必爭,連入油或入氣時間都省下來,有些紅色小巴司機索性在載客時,途經油站順便入油或入氣。以大埔公路一個油站為例,幾乎每晚都有紅色小巴載客埋站入氣,因有多條路線來往新界和市區,都是行經大埔公路。有時甚至有兩架紅色小巴同時埋站,車上乘客合共十多人,而且司機往往在入氣時落車,遺下乘客不理。
運輸署發言人指出,油站或石油氣加氣站存放易燃物品,車輛在入油或入氣時若果發生意外,可能影響車上乘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公共小巴司機須採取一切合理預防措施,確保乘客安全。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違反有關規例,可罰款三千元及監禁半年。公共小巴司機將載有乘客的小巴駛入油站是不當行為,當局可引用該條例檢控。至於專線小巴,須按運輸署發出的行車路線營運。若營辦商違反客運營業證條件,該署可取消或暫時吊銷其營業證。
本報記者向警方查詢近年相關檢控數字,獲回覆:「警方沒有備存相關分類檢控數字。」故此,警方有否檢控過小巴載客入油站,實在不得而知。
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說,司機不應該載客入油站,這是違反法例規定,很少司機會這樣做,警察亦很少會檢控。他呼籲同業在無載客時才到油站入油或入氣。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系工程師盧覺強說,油站屬於危險區域,小巴載客數目多,萬一發生火警,乘客恐怕走避不及,到時傷亡慘重,後果嚴重。他認為警方應加強打擊,不能坐視不理。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鄭家富相信,警方很少檢控小巴司機載客入油或入氣,故未能提供相關檢控數字,而警方要加強執法不難,在油站附近巡邏便可。他亦希望小巴司機自律。
記者甘銘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