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尖沙咀抄牌爭執事件中,有目擊者作證曾被警員掌摑的旅遊巴司機,被捕調查五個月後,竟反被指涉襲警,昨遭落案檢控。事主直斥「如果我有做,我唔會唔認,但依家擺明係屈我,仲要落案檢控!」他更表明不會認罪。
被捕旅遊巴司機姓李(三十七歲),他昨日表示,自事件發生後,他因涉襲警被捕,不時要到警署報到及辦理繼續保釋手續,阻礙他開工,生活大受影響,而調查後竟被落案檢控,甚為不滿,已尋求律師協助取回公道。
事發於今年七月十三日,李駕旅遊巴在尖沙咀漢口道停車,等候往購物的遊客。期間,一輛警車駛至,三名軍裝警員落車向他抄牌,雙方發生爭執。
現場消息指,期間有人出示駕駛執照時曾發晦氣說:「抄啦……乞兒」,其後有人目睹有警員摑了李一巴,三警即將他按住,並將他推埋牆及扣上手銬,以涉嫌襲警將他拘捕。警方當時解釋,一名警員抄牌時有人不合作,導致警員眼部受傷。不過當時有多名目擊者均指證警察打人,包括女導遊范小姐、一名姓余旅巴司機及一名日本遊客,范小姐更指司機無襲警,指警察「咁樣屈人,有點兒那個……」,又不滿警方勞師動眾對付手無寸鐵小巿民。
據悉,姓余旅巴司機曾要求做證被拒絕,但下班後亦有到警署落口供指證有警察打人。而日本遊客高橋夫人亦答應必要時返港為李做證人。當日事發後,警務處處長鄧竟成曾稱非常重視事件,交油尖警區重案組調查,惟調查五個月後,警昨落案控告李一項襲警罪,下周四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至於他投訴被掌摑,投訴警察課則回應要待襲警案司法程序完成後,才會再繼續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