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一歲單親母謝秀珍獨力撫養四歲兒子,但因兒子不知親父是誰,遂稱母親的女友人做「爸爸」,導致他男女不分。母親在本年一月三十日因外出晚膳,安置兒子在「爸爸」家中,但於稍後時分,兒子送院被揭發身上有多處傷痕。被捕母親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昨被判十五個月感化令。
女被告事發後向警方表示因兒子頑皮,曾向他施以「藤條炆豬肉」打他下肢及手掌等,她昨日求情時強調一向愛錫兒子,事發時因為一時氣憤才動粗毆打兒子。
裁判官認為有感化官跟進被告的情況較合適,遂判她接受感化,並充公涉案的「藤條」。而同案的「爸爸」亦同被控虐兒但她不認罪,明日裁決。
案件編號:KCCC 376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