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如心遺產案 爆料人遭索償

【本報訊】龔如心遺產案將於下月進行上訴,但此案卻衍生出另一宗誹謗官司。陳振聰陣營在去年遺產案聆訊盤問華懋證人梁錦濠時,指梁獲華懋低價賣地發展骨灰龕,並誤指是大輝集團主席曾華山向陳方陣營「供料」。曾華山經一年追查後,指梁的前女友陳佩君始是真正爆料者,昨日入稟高院控告她誹謗,除禁制對方失實言論外,並要她賠償至少五百萬元。

原告曾華山,被告陳佩君(又名陳佩珍),是證券業富商蕭炎坤博士的代表人。入稟狀指,梁錦濠在遺產案回答陳方陣營就買地建骨灰龕的盤問時,已錯誤聲稱曾與原告有關計劃。之後陳方的大律師更向法官稱,有關文件是由原告提供。

原告現強調上述說法完全不確,他跟梁是朋友,二人當時亦只曾商討過在大埔發展住宅,但從沒討論過骨灰龕計劃,上述文件他亦沒見過。原告稱無端被指是爆料人後,立即在五份報章連刊兩日聲明鄭重否認;另一方面則追查真正爆料者,去年中他入稟要求法庭頒令,陳振聰終於提供有關資料。

令人誤會出賣梁錦濠

原告指,陳振聰律師團手持的骨灰龕計劃文件是由被告提供,據他所知,被告曾與陳振聰當時的代表律師麥至理通電話,她表示有關文件是「Edmund Tsang」(原告英文名)提供。原告又指,當時被告是以蕭炎坤的代表行事。原告現稱,被告是明知下向陳振聰律師發放上述虛假消息,而知陳方亦必會在庭上公開。原告指他遭誣指後,會令公眾誤以為他與陳振聰同一陣線,且出賣好友梁錦濠,令其聲譽嚴重受損。此外,為了刊登澄清聲明及追查被告身份,花費約五百萬元。 案件編號:HCA 185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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