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偉權、何昀諺報道】運輸署除了「龜速」研究小巴黑盒、安全帶等設施引來抨擊,在規管小巴司機證的措施上亦耽誤多時。原來運輸署於七年前已規定,小巴司機必須在車廂內擺放合格證件,不過即使司機違規,亦只是車主要面臨被吊銷牌照的風險,司機根本毋須上身,以致不少「無證司機」在路上橫行。港府為修補漏洞,終決定本立法年度內建議修例,強制所有小巴司機行車時必須展示司機證,違者最高可被罰款二千元。
為方便警方及乘客監察小巴司機,運輸署於○三年六月一日起,修訂公共小巴客運營業證的條款,規定小巴車廂內必須展示司機證。如果小巴司機違規,便等同客運營業證持證人(即車主)違反該條款,該署可就此對持證人進行研訊。研訊結果可以是暫時吊銷、取消或更改有關的客運營業證,不過,運輸署由○八年至今從未作出上述嚴厲處分。至於○八年之前的情況,運輸署未能提供資料,業界則指「根本從無罰過」,有關措施形同虛設。
該署發言人指,有定期及因應需要派員視察各小巴線的服務情況,但只是向有關車主發信警告或勸喻,○八年有一百零七宗、去年有一百一十七宗、今年一至八月則有七十四宗。
至於小巴司機本身,毋須為沒有展示司機證負上刑責,因此部分人從不帶證開車,有司機貪方便索性「一車多證」,將自己及同線司機的證件全部放在同一個證件架上,乘客根本難以分辨司機「真身」。
本報記者早前在旺角及北角區觀察,發現五、六條紅色小巴線共廿多部小巴中,起碼三成司機沒展示司機證或擺放多於一個司機證;部分綠色小巴線亦有同樣情況。紅巴司機林先生坦言:「就算畀警察查都唔會罰款,鍾意帶就帶,唔帶就唔帶啦!」另一陸先生則指,一車多證的做法在行內相當普遍,「懶呀嘛!長期放喺車費事唔記得帶。」
經過多年的放任,運輸署終決定修補漏洞,計劃於本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交修改法例的建議,規定小巴司機在行車時必須展示司機證,違者將被罰款最高二千元,建議罰則與目前的士司機違例沒有展示司機證的罰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