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五歲馬會投注站女職員智擒偷裙賊,當發現有人偷取她制服裙後,向同事借來一條制服裙,並在裙內暗藏紅色粉末,方便追尋及捉拿小偷。偷裙賊果然按捺不住再度犯案,女事主上司循紅色粉末追查到投注站的男更衣室,並在其中一名兼職男助理的儲物櫃內找回涉案的制服。偷裙的男助理昨日認罪,獲准保釋,案件於明年一月六日判刑。
廿九歲被告張宇諾,原本被控三項盜竊罪,他昨日在屯門法院承認其中兩條罪,餘下一條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押後至明年判刑,並會索取精神科及心理等報告,被告准以現金五百元保釋外出。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時在屯門建榮街一香港賽馬會場外投注站工作,女事主是他的同事。今年十月十三日晚上,事主下班前,將藍色的制服裙掛在女更衣室內,但她於翌日上班時卻發現制服裙不翼而飛。
事主其後向女同事借來另一條制服裙,並於十月廿一日凌晨時分,將一小包紅色粉末藏在制服下,待賊人偷取制服時,可循漏出的粉末找出賊人。被告果然再犯,事主的上司於同日晚上在男更衣室外發現紅色粉末,其後又在被告的儲物櫃內發現沾有粉末的制服裙,於是報警。
被告於警誡下表示,他覺得事主漂亮,於是潛入女更衣室偷取事主的制服裙,以一嗅事主的體香。被告又承認將第一條偷來的制服裙棄置在路邊垃圾桶。至於第二條裙,他因看到紅粉,怕被人發現,於是將該條裙藏在儲物櫃內。
辯方求情稱,被告於案發時在上址任兼職助理員,事後已辭職,現時無業。他當時因情緒不佳才犯案,現感十分後悔,並將於下月中到屯門精神健康中心接受診治。此外,被告亦願意賠償制服裙予事主。
案件編號:TMCC 419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