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積極推廣電動車,警隊亦引入首輛電動電單車內部試用,每充電約三至五小時可行走約八十公里,主要用作文件傳送。另外,由於現有「大鐵馬」大部分已使用近十年,警隊同時購入二百多輛新款「大鐵馬」,車速及汽油缸均加強,當中首輛新貨已抵港,警隊預計其餘訂貨今年底前陸續付運,明年全面更換。
警隊昨於中環遮打道舉行的電單車展覽上,展出三款新舊「鐵馬」,包括半年前向美國廠商Brammo購入的一輛電動電單車,現由各警區輪流試用。電單車重一百四十七公斤,使用鋰離子電池,配備三腳叉座,每充電三至五小時可行八十公里,最高時速為每小時九十七公里。車廠指該款電動車三年前出產,明年將推出加強版,車速可提升至每小時一百二十公里及充電後可行一百四十公里。
新界北總區交通特遣隊高級督察班立志昨為警隊接收第一輛德國寶馬車廠的R900RT款新「鐵馬」。警隊今年共訂購二百三十五輛新「鐵馬」,逐步取代現行用作巡邏的本田車廠舊「鐵馬」及用作護送的舊一代寶馬R850RT。班立志指,新「鐵馬」每部價值廿四萬元,油缸略為加大百分之四,最高時速可提升至每小時二百四十公里;同時,車身改貼藍色及螢光反光貼,車上配備的滅火筒由原來置於車轆旁,改放雜物箱內,車尾藍色指示燈燈桿亦加長三分之一,方便道路使用者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