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落馬洲河套區的發展,規劃署會一併研究本港境內河套區周邊土地的用途,建議加建基建設施,包括擴闊現有道路及加設東部接駁通道,西面落馬洲路沿路一帶村落則屬具發展潛力土地,可作餐廳、酒吧、零售商店、旅舍及度假營等「鄉郊式商業用途」,但建築高度不可超過三層,地積比率僅零點四。有村代表指村民期望河套區發展可帶來商機,吸引人流及物流,若所謂發展只能「賣吓奶茶、煮吓公仔麵」,村民將難以接受。
河套周邊屬研究範圍B區,將提供河套地區對外的連接道路,建議西面要擴闊下灣村路及落馬洲路,並加設落馬洲路接駁天橋,東面則會新建通道接駁古洞北新發展區,加強兩個新發展區之間的聯繫,預料屆時將須要收地,但當局可透過調整走線以減低對村民的影響,毋須搬村或大規模遷拆。沿東面連接路有較高生態價值,故發展受到制約,西面則為現有村落、山丘、魚塘及平地,部分地方具發展潛力,建議可作鄉郊式商業用途。
新田鄉事委員會主席文富穩稱附近一帶有不足一千村民,過去受禁區所限,土地多已荒廢,村民希望河套區發展可帶來商機,建議政府容許小型商業發展,而非士多式的鄉郊式商業用途。上水區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則認為河套區發展將帶來新增人口及人流,促請政府要做好道路網及擴充醫院等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