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市面及網上出售大量成效及成分存疑的減肥食品,但只要不含西藥成分,不論其聲稱功效如何誇張,都不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監管。議員炮轟食物及衞生局及衞生署監管不力,要求盡快檢討法例保障市民健康。
食衞局局長周一嶽昨於立法會回應議員李慧琼的質詢時表示,衞生署於○八年至今年十月,共接獲十八宗有關減肥產品的投訴,其中六宗涉及售賣非法處方藥物,十二宗涉及未有標示西藥成分,但至今只有兩宗成功檢控,分別罰款三千元及一萬元。衞生署自去年起抽查了一百三十多款網上售賣的減肥產品,其中十六款驗出含西藥成分,但至今只有三宗被檢控,判罰款四千至一萬三千元。至於不含西藥成分的減肥藥,則只能透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和海關轄下的《商品說明條例》規管,惟海關由○八年至今僅收到一宗相關投訴。
李慧琼批評當局對非藥劑製品欠缺監管,要求硬性規定所有非藥劑製品須在包裝上列明「未經註冊」,警惕消費者。經濟動力議員梁君彥指「草本嘢都有害」,要求食衞局與商務局加強合作,以免非藥劑製品「無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