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漁民食雞泡魚中毒

【本報訊】荃灣發生食河豚中毒事故,年約五十歲的內地漁民,昨日在停泊汀九對開海面的內地船上,釣了數條河豚後食指大動,親自宰割及烹調,品嘗後至昨晚九時許,出現面部腫脹如「豬頭」、四肢麻木及呼吸困難等中毒症狀,同船船員報警。

水警接載男事主往荃灣碼頭,由救護員送院治療,送院時清醒,但需戴氧氣罩幫助呼吸,救護員通知急症室留位。

河豚俗稱「雞泡魚」,是一種毒性強烈的生物,毒素主要分布魚卵、魚肝和魚皮,而魚肉則不含毒素。河豚毒素非常耐熱,因此在烹煮後多會留在魚組織內,故吃河豚是十分危險,約一至二毫克河豚毒素便可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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