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報業集團年前揭發本港開埠以來首宗公立醫院調錯嬰兒醜聞,苦主夫婦養子逾卅年後,方知兒子並非自己所生。事件揭發至今三年,苦主夫婦的親兒、以及兒子的生父母仍然下落未明。苦主夫婦與兒子三人終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律政司司長及相關政府部門和保良局疏忽,要求被告賠償及繼續協助尋親。
本案原告為李偉強和雷鳳霞夫婦,以及他們的長子李國賢。被告為律政司司長(代表香港政府與訟)、社會福利署署長、醫院管理局及保良局。事件主角李國賢昨向本報表示,今次入稟是希望討回公道,釐清責任問題,至於賠償金額則由法官衡量,他們並無要求指定金額。
李國賢又說,仍然希望尋回親生父母,但當局並無跟進,令他很失望,而過去兩年,亦有近十人聯絡過他們,相信是其親生父母或其養父母的兒子,大家出來見過面,最終都未能成功配對。他坦言與家人仍深受事件困擾,但大家相處融洽,只是他女兒已六歲,開始懂事,家人向她解釋時,她則稱「點會咁嘅?」但無損她與祖父母的感情。
律政司和社署昨回應時稱,由於事件可能涉及司法訴訟程序,現階段不宜評論。醫管局則表示會按既定法律程序跟進。本報昨日未能聯絡保良局回應。
資料顯示,雷鳳霞於一九七六年懷孕,由於當時尚未和李偉強結婚,故她在產前入住保良局宿舍,並決定兒子出生後交保良局撫養。同年十一月卅日雷在贊育醫院生產,未幾兒子被送往現已關閉的竹園兒童院。雷李後來再商量後改變主意,決定親自撫養兒子,並於翌年一月十五日從竹園接回兒子國賢。
李偉強與雷鳳霞稍後註冊結婚,一家三口樂也融融,夫婦倆繼續生兒育女。他們從沒想過國賢竟並非自己所出,直至卅年後,國賢的妹妹一次偶然發現,哥哥血型與父母不脗合,三人遂前往檢驗基因,才驚覺他們原來並無血緣關係。
知悉真相後,李家一直鍥而不捨,希望能尋回夫婦倆的親生子、以及國賢的生父母。他們曾先後接觸醫管局、社署、保良局等,始終未獲回應。直至東方報業集團○七年底揭露事件,醫管局代表才與李家會面,並試圖找回與國賢同期出生的人士檢驗基因,惟至今仍未有成果。
三人今次分開三份訴狀提出民事訴訟,入稟狀指各被告或其代理人,於七六年十一月卅日(國賢出生日)至七七年一月十五日(李氏夫婦接回國賢當日)期間疏忽,造成調錯嬰兒事件,原告為此要求被告賠償。贊育醫院當年隸屬政府醫務衞生署,現由醫管局管理,竹園兒童院則屬社署管轄,故律政司、醫管局及社署均被列為被告。而雷女士生產前後曾居住並同意接收其初生兒子的保良局,也一併被控。
案件編號: DCPI 1926-2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