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放嬰屍 瑪嘉烈欠交代原因

【本報訊】瑪嘉烈醫院昨公布外判支援服務員工「亂放嬰屍」的調查報告,但內容沒有詳細交代出錯原因,亦無披露管理層要為事件負責。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說:「工作係外判咗,但醫管局嘅責任唔應該外判,出咗事都要負責,一定要確保員工跟程序做嘢」。

該院一名外判員工今年九月在早上殮房正式辦公前,運送一具死胎遺體到殮房,但無按指引先將遺體放入停屍雪格,然後填寫表格通知稍後上班的殮房員工。由於放嬰屍的屍箱被布覆蓋,無人查看放屍箱的「車仔」,結果嬰屍存放室溫約三十八小時後才被發現。調查報告無交代被解僱的外判員工因何犯錯,例如工作量是否太大、程序有否漏洞致容易出錯等。報告只建議院方修訂工作指引、加強與外判員工溝通等措施。

增設「落簿」措施

消息指,為防再爆出遺體隨處放醜聞,院方要求在殮房非辦公時間,當外判商的運輸部接到病房發出運送遺體通知後,除即時派人處理,要額外將運送指令(order)傳真給殮房,待殮房員工上班後核對;另增設「落簿」程序,即外判工將遺體送抵殮房後,要落簿登記遺體資料,待殮房主管上班後與外判商主管「對數」。另外,遺體送入屍格後,運送的屍箱必須「打開蓋」,確保為「吉箱」,無留下遺體。

據悉,出錯的外判工過往長時間處理遺體工作,「唔係第一次做」,調查人士亦難以解釋犯錯原因。該院目前有十多名外判支援服務員工專責運送遺體,將每三個月提供再培訓及考核,評估員工是否合格。

彭鴻昌稱:「處理遺體程序其實好清楚,究竟外判商知唔知點做?又熟唔熟悉程序?如果員工態度有問題,始終都會出錯,要提醒員工認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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