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鋰電池易惹火,早被國際民航組織列為空運危險品,本港亦禁止空郵寄往海外,只准以平郵方式郵寄。對於是次郵包內的鋰電池起火,有電機工程專家估計,肇事鋰電池可能質量有問題,或包裝不當,其次可能是電池遭到撞擊,引起短路「自焚」。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認為,肇事的鋰電池應該不合規格及品質差劣,故出現電池內部短路產生高電流,令電池出現高溫,導致電池氣化,谷爆安全活門,引致起火及釋出化學品氣味。盧又指,如包裹電池正負極的包裝紙甩脫,導致兩極接觸,也會造成短路,故寄運鋰電池時,應將電池分開獨立包裝,並用塑膠氣珠護墊物料防止碰撞。
理工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副教授張宙博士亦指出,鋰電池如被鹽水或咖啡等導電液沾濕,或遇到巨大外來撞擊及壓力,也可引起短路「自焚」,因此在郵寄時必須妥善包裝。
鋰電池早已被國際民航組織列為空運危險品,而根據香港郵政規定,包括香水產品、鋰電池、手機及MP3等隨身電子物品,都禁止以空郵方式寄往海外,寄件人並有責任確保郵件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