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母所生嬰兒撫養權誰屬,原來早已在日本、泰國等地掀起討論,後者更於今年五月通過了一份草案,保護欲尋代母者的利益。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香港法例於代母問題上「好灰色」,應檢討法例的保密性及界定代母是否有「生母」的權利。
代母生育問題打得火熱,原來代母所生嬰兒撫養權誰屬的案件,早已在多個國家出現。例如日本女藝人向井亞紀曾在美國以聘請代母生育的方式誕下一對雙胞胎,美國法院立即確認向井夫婦的父母身份。但向井回國之後,日本當局卻以她不是雙胞胎生母為由,拒絕為其辦理嬰兒的出生登記手續。向井為此提出訴訟,終被當地最高法院駁回承認其為嬰孩合法母親的請求。泰國亦曾有代母產子之後,以嬰孩的血親為由爭奪撫養權,泰國當局為了保護代母委託人的利益,於今年五月由內閣會議通過一份相關的草案,以免日後再出現代母爭子案件。
律師黃國桐直指,本港法庭傾向保守,他強調現行法例於處理代母問題上「好灰色」,認為代母「只係佗個仔,應該冇『生母』權」。黃續指在完善制度下,誰借誰的肚應該嚴格保密,不可能出現爭奪撫養權的情況,所以若本港檢討代孕法例,應從保密性入手,亦應「界定清楚代母有冇『生母』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