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二歲女子懷孕三個月後遭同居男友拋棄,獲胞姐好心收留家中安胎的時候,卻遭失業姐夫強迫性交或口交,她雖反抗但最終遭對方解開上衣大肆非禮,兼在她頸處射精。涉案三十五歲被告早前在區院被裁定非禮罪成,法官昨日判刑時直斥案情嚴重,被告違反誠信,事後更毫無悔意,故將他重囚兩年。
被告被控於本年三月廿三日在寓所非禮三十二歲女事主。辯方求情指,被告因失業飽受經濟及心理壓力,亦感到十分孤獨,他並無心理、精神及性怪癖等問題,但他因苦無傾訴對象終在衝動下犯案。
法官判刑指,被告妻子帶懷孕妹妹到寓所留宿安胎,惟被告違反誠信非禮懷孕小姨,事件更影響小姨要將胎兒打掉,可見案情十分嚴重;而他被裁定罪成後,竟向心理專家稱小姨性生活開放來詆毀對方,可見他毫無悔意故需重囚以懲。
案件編號:DCCC 63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