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質疑廉政公署證人周偉迎所出示的證據,不能證明林偉曾行賄歐文龍。但周指,廉署在歐的官邸搜出涉及林偉的四份承諾書,格式及用紙相同;而在調查歐文龍的「友好手冊」時,發現歐、林兩人在簽承諾書前後,均有電話通話以及會面紀錄,相信林製作了承諾書及簽名後才交予歐。
附立體設計圖
周又指出,在歐的官邸搜出的建築物設計圖,林佔很大比重,且只有林的承諾書提及的別墅和豪宅,有附上立體設計圖,相信是林為討歐歡心的所為。
另外,就另一被告陳連因行賄歐文龍部分,周偉迎指,陳受查時坦認,透過第三者開出三百萬元支票,並存入歐操控的空殼公司,以獲取歐指示下屬批准放寬新口岸6K地段的發展項目的高度上限。案件今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