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斷纜遲報四宗罪

【本報訊】港鐵油麻地站上月發生斷纜大混亂事故,令油麻地至佐敦站列車服務暫停三小時,約廿萬名市民受影響。港鐵完成的調查報告指,涉事列車上的牽引摩打、車載斷路器先後故障,而集電弓又未能降下,結果電纜承受不住強大電流及重複短路,終至過熱折斷。港府同時「踢爆」港鐵延誤了十二分鐘才把事故通報運輸署,並大數港鐵有四宗罪,要求改善。

有立法會議員譴責港鐵延遲通報及應變差劣,要求港府訂下罰則,嚴懲港鐵以防再犯。

港鐵與運輸及房屋局分別向立法會提交上月廿一日,港鐵油麻地站於早上繁忙時間發生故障,引致大混亂事件的調查結果及評估文件。港鐵指,當日早上六時四十六分,一列往中環列車(T48)的牽引摩打出現短路,導致過量電流供應給列車,但車上的車載斷路器卻未能切斷電流,只有電纜的直流電斷路器跳掣。

跳掣20分鐘才通報

車務控制中心於是指示車長降下列車的集電弓,令列車與電纜完全分隔,不過集電弓未有降下,結果又把大量電力引進列車。而隨後的另一列列車(T49),在進入太子站時,再將電流帶入油麻地至太子站一段電纜,結果強大的電流及重複短路產生了大量熱能,終導致當時在油麻地站的(T48)列車第二卡車頂上的架空電纜過熱而折斷。

運輸及房屋局形容,今次事故十分重大及嚴重,更踢爆港鐵在應付事故中,延誤通報,在斷路器跳掣廿分鐘後才通知運輸署,未有按規定在事故發生後八分鐘內作出通報。此外,政府批評港鐵在應對事故時有四宗罪,包括技術、緊急接駁巴士、與公眾溝通及車站內外人流控制等均有不足。

再次致歉承諾改善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譴責港鐵延誤通報事故,認為如果能及早通知警方及運輸署,便可把應變工作做得更完善,不致引起當日的嚴重混亂。他認為港府應訂下罰則,就港鐵的錯誤作出懲罰,「唔係講完兩句就算」。他要求港鐵自資在車站及車廂內裝設電台廣播裝置,讓乘客收聽最新的交通訊息。

港鐵則解釋,員工起初以為只是一部列車故障及延誤會少於八分鐘,故集中處理事故逾八分鐘後才通報運輸署。港鐵在文件中承諾,進行改善(見表),並再次對乘客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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