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誰的責任

立法會議員石禮謙日前在立法會發言時表示,政府把高樓價的責任推給地產商,因而造成社會仇商的心態。

討論這個問題,首先要分清楚政府和地產商的責任和角色。事實上,無論如何講社會責任,地產商始終是謀利公司,我們可以要求地產商老實、透明、公道,例如對實用面積講清講楚,以及跟小業主和買家的交易必須公平。然而,說到樓價貴,則基本上是政府的責任。因為站在地產商的立場看,根本不可能可以賣一萬而改賣八千,地產商心中計算的是可以賣的最高價。

最符合香港社會利益,讓市民可以安居樂業,最終是政府的責任,重中之重就是政府的房屋政策,地產商只是聞歌起舞,對政府的房地產政策訂出相適應的商業政策。故此,政府實行高地價政策,地產商就一定會賣貴樓,其他大環境因素如熱錢多、美元弱、中國投資者多,都是支持樓價上揚的因素。政府面對大量推高樓價的因素,在供應上卻反其道而行之,不肯賣地,減少供應,實在是我們百思不得其解的政策。

曾蔭權曾經表示,「要推冧個市好容易」。容易,就是因為政府手上有大量土地。如果市區樓呎價隨便過萬,比土地開發成本高出許多許多,只要政府肯加推土地,不要說樓宇供應量去到八萬五,就算是七萬五、六萬五,地產商也會立刻賣樓,也會馬上逐層逐層賣。

說到底,需要對樓價高企負上最大責任的正是政府。只要政府一日不賣地,地產商便不會多賣樓,也不會賣平樓。因此,就算要指摘地產商,也只是第二對象,第一個對象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