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易名之後 還是癡呆

「癡呆」一詞並無貶意,毋須沒事找事來幹,將之改為「腦退化症」。翻查字典,「癡」是指喪失意識,例如書癡是指無意識愛書者,而情癡是指無意識動情者;至於「呆」則指反應遲鈍,表情貧乏,如呆若木雞。是故,「癡呆症」一詞是對患有這類疾病人士表徵的準確描述:逐漸喪失意識,直至末期時完全喪失意識;反應愈來愈遲鈍,表情愈來愈呆滯,直至末期時完全失卻反應。

誠實、準確地以疾病表徵及預期演變來為疾病命名,有何不對?若有因此描述而介懷者,只因未能接受現實而已。但不談現實,現實是否就會自動改變?若因人家患上叫「癡呆症」的病,便對其產生歧視者,只是無知,或心中有鬼,問題完全不關疾病名稱,而是歧視他人者心胸狹窄、孤陋寡聞。

「腦部退化」一詞簡直不知所謂,究竟是指腦功能退化抑或腦結構退化,根本完全沒有交代。若是指腦功能退化,又究竟是指哪些功能退化?是記憶功能、認知功能、感情功能、活動功能,還是平衡功能?因此,改用「腦退化症」一詞只是含糊其詞,旨為迴避形容此病可能令人不安的病徵及預後,但此舉有何作用?能安慰不幸的病人及家屬嗎?我相信比畫餅充飢還不如。

「癡呆症」患者及家屬需要的最大安慰,是社會確認他們面對極大困難,並運用社會資源,對他們作實質而適切的援助,而且能持之以恒,而非因某名人患上此病而一窩蜂關注,到頭來又是三分鐘熱度。搞一個改名比賽,以為換個標籤就可解決問題,叫人哭笑不得,真是膚淺、虛偽,教壞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