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司機疑藥駕准保禁揸車

【本報訊】公共小巴跑馬地鬧市「舞龍」一公里案,涉嫌「索K」後駕駛的卅四歲司機,被控以管有危險藥物及在藥物影響下駕駛兩罪,昨解往東區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

控方指被告有四項毒品相關的案底,擔心他會再犯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申請將他還押。

跑馬地出事

裁判官終讓被告保釋,但要交出駕駛執照,保釋期禁止駕駛。

被告林世安被控十月卅一日,在跑馬地奕蔭街一小巴上管有疑毒品氯胺酮。他亦被控受藥物影響情況下,駕駛該輛公共小巴。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本月廿九日再訊,以等候政府化驗所報告,被告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外出候訊,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禁駕駛車輛及交出駕駛執照。

案件編號:ESCC 459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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