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最快明年二月落實放寬領取生果金的長者離港限制,由每年二百四十日放寬至三百零五日,長者每年只須留港六十天便可獲發全額一萬二千元生果金。不過,現時逾五十萬名領取生果金的長者中,預計只有約二千人受惠於新措施,有立法會議員及社區團體批評政府孤寒,與長者斤斤計較,促請當局立即撤銷離港限制,讓長者可自由往返內地定居。
曾蔭權在上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宣布,將目前領取生果金的離港上限,由每年二百四十天放寬至三百零五天,長者最短居港期限由九十天減至六十天。
在現行制度下,長者必須同時符合離港上限不超過二百四十天及居港最少九十天,才可獲全年一萬二千元生果金津貼,否則便只能領取居港期間的津貼。而在新措施下,長者只須留港六十天便可領取全年生果金津貼。
勞工及福利局昨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截至今年九月底,共有逾五十萬名長者領取生果金,每年開支逾六十三億元,當中約有四萬人長時間在內地居住和外遊,但只有約二千人每年留港多於六十天但少於九十天,而未能領取全年津貼。換言之,僅有約二千名長者受惠於新措施,政府每年開支只增加約七百萬元,預計可於明年二月實施。
當局解釋,將最短居港期設於六十天,是考慮到政府統計處在編製居港人口數字時採用的「流動居民」定義,即在統計前或後的六個月,在港逗留最少一個月但不足三個月的香港永久居民。
至於永久撤銷離港限制的建議,由於正面對司法覆核問題,當局要待情況明朗化後才再作考慮。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受惠人數太少,指不少長者長居內地,在一國兩制下香港與內地應不分國界,認為當局應取消長居內地長者的離港限制,「點解政府要咁濕碎,去同老人家斤斤計較?」他建議港府應與內地相關部門合作,只要長者定期到內地公安局報到證明生存,便可繼續領取生果金。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組織幹事吳衞東指,現時領取綜援的長者在一年後可選擇到內地定居而不受任何離港限制,質疑政府為何向領取生果金長者設限制,「攞綜援返內地都得,點解生果金唔得?攞綜援嘅錢都多過生果金啦,係咪政府孤寒?」他又指,新措施未有回應社會訴求,將申請前的居港限制撤銷,變相令長居內地的長者難以申請生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