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幼童頻困校巴揭運署塞責

早前有學童及智障漢先後被困於高溫校車內,事件引起外界關注校車的監管問題。本報追查更發現,不少學童曾被遺留在校車內,幸及時被途人及親人揭發,才避免弄出人命。雖然運輸署已制訂學生服務車輛安全指引,供跟車保母及校車司機參考,惟指引毫無約束力,更甚者署方亦未有設立通報機制,要求學校及校車營辦商須呈報司機或保母的疏忽個案。有校車從業員團體承認業界培訓不足,建議政府於暑假舉辦培訓課程,加強跟車保母的安全意識。

本月六日,林小姐與友人於早上九時途經元朗一間幼稚園,發現一名學童獨坐在停泊於該校門口的校車內。林立即通知該校老師,老師隨即致電校車保母及司機查問。司機到場後質問保母:「你又話檢查清楚?」林雖然不停追問兩人為何失職,但在場未有人回應,只匆匆將學童帶回校內。林估計,該學童至少被獨留車上二十分鐘。該校發言人向本報表示,事後已通知該學童家長,並向司機及保母發通告,強調「點人數」的重要性。

其實近月已先後發生四歲男童及智障漢被困於校巴及旅遊巴事件,本報記者更於網上討論區發現不少家長投訴跟車保母疏忽,有家長直斥保母因不見她接女兒,「就隨便放低咗我個囡」;亦有家長表示,子女曾被遺留在校車上,幸得途人發現才阻止了意外的發生。

保母反問:佢唔識自己落車?

曾就讀將軍澳某幼稚園的黃女士兒子,便是典型例子。去年底黃女士母親因擔心外孫首次乘校車不習慣,專程到學校門口等候上學的外孫,惟校巴到達後,不見外孫下車,校車亦欲駛走,她立即拍打車門,司機才驚見尚有學童未下車,但跟車保母當時竟反問她:「乜佢(外孫)唔識自己落車呀?」

接連有學童被遺留在校車內,主因是當局沒有監管制度。據運輸署發出的「學童乘搭學生服務車輛的安全指引」,跟車保母要確保學童安全抵達學校,不能於接載途中有所遺漏,而司機駛走車輛時,亦不能將學童留在車內,但指引全無法律效力,遵守與否全賴業界自律。加上署方沒有要求校方必須呈報跟車保母或司機的違反指引個案,除非署方接獲投訴,否則難以得知違規實況,相反內地卻已就校車安全問題進行整治行動。

家長聯盟主席陳小珠認為,政府應要求學校通報有關校車司機或跟車保母疏忽的事件,而家長亦要勇敢揭發問題,警惕有關人士。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葉偉明直指,若校車業界未能自律,政府須嚴厲監管,實施通報制度及扣分制度。立法會議員張文光則強調,這種事件「一宗都嫌多」,校車業界應引以為誡,吸取教訓。

培訓不足 未懂處理緊急事件

非專利公共巴士從業員協會理事長蘇寶蓮解釋,學童人口下降令校車經營環境漸趨困難,跟車保母薪酬持續偏低,流失率高,加上運輸署提供的培訓不足,令保母不懂處理緊急事件。蘇建議政府於暑假免費提供培訓課程予校車從業員,提高業界的安全意識及危機處理方法。

她認為,政府應先着手培訓,之後再建立通報及扣分機制,此舉對業界較公平。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非專利巴士分會學童車組主任梁世華則表示,校車行業「行頭細」,沒有人會錄用聲譽不好的司機或保母,遲早會被淘汰。另外,他認為大部分校車從業員紀律良好,違反指引情況未算嚴重,暫時不須立法監管。

對於校車的監管問題,運輸署發言人指,署方若接獲投訴,會去信提醒學校及客運營業證持有人遵守有關指引。署長亦會考慮持有人過往相關服務表現而決定是否續牌。教育局發言人則指校車服務不屬於該局的管轄範圍。

圖:馮溢華 文:林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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