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籍大學男生去年酒醉後乘的士,期間他與的士司機疑發生爭執,司機途中下車與他理論時,男生涉嫌突然駕的士開行,而未趕及脫下安全帶的司機,因而遭拖行並撞到路壆,期間司機因肋骨及骨盤移位及身體多處受傷死亡,而的士則與另兩部的士相撞始停下。警員到場調查時,男生涉再駕的士駛前,並再撞向另外兩部的士。被捕男生涉嫌在酒醉下駕駛釀致命意外,被控誤殺及危駕醉駕等五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二十三歲的澳洲籍被告Kelsey Lord Michael Mudd,報稱學生,被控五罪包括:誤殺、屬誤殺交替罪的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擅取他人車輛、危險駕駛及醉酒駕駛。控罪指被告在去年六月廿七日凌晨,於中環干諾道中醉酒及危險駕駛一輛他人之的士,並誤殺的士司機黃志明(五十八歲)。
目擊事件的一名的士司機鄧家樂供稱,當時約凌晨三時半他駛經大會堂停車場時,見肇事的士之司機(即死者)下了車,車頭位置則有一名男乘客,二人似在爭執,期間肇事的士突然開動,他見仍企着的死者曾想扭動軚盤,並大叫三聲「喂!喂!喂」惟死者隨的士跑了數步,因追不上而遭拖行,的士沒有減速繼續以時速廿公里行駛,並撞到消防欄,死者倒在地上,的士繼續前行,撞到對面線另外兩部的士始停下。鄧稱看到肇事的士上,只有一名外籍男乘客,該人右腳踏在司機位,右手放軚盤上。
另一目擊的士司機譚賜熹則供稱,見到死者下了車,但身體仍遭安全帶「卡」住,譚覺得死者想拔下安全帶時,肇事的士便開動,死者被拖行並被夾在石壆及的士之間,然後倒在地上。而該外籍男乘客則坐在的士車頭中間位,的士繼續前行並先撞向兩部的士,全程不到一分鐘。譚續稱,警員很快到場向肇事的士調查時,惟該的士又再開動,並再與另外兩的士相撞。譚稱曾見該外籍乘客雙手揸軚盤。
而控辯雙方承認的案情則指,死者送院後因身體多處受傷及骨折,右肩膊至上臂,更有一個廿六乘四點五厘米的瘀傷,肋骨及骨盤移位,腦、肺、肝及右腎等內臟出血,延至同日早上八時半不治,但無迹象顯示死者曾被車輾過。而被告當日早上七時曾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發現每一百毫升樣本中含九十九毫克酒精,比法例標準高出逾四倍,但血液及尿液樣本則無顯示他曾服用危險藥物。
案件編號:HCCC 5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