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旅行社
4)內地組團旅行社與香港地接旅行社須簽訂合約釐清雙方權責,訂明行程安排及團費等
5)引入香港地接旅行社違規記分制,兩年內記滿三十分會被暫停或取消會籍
6)必須委派同一導遊接待入境團觀光及購物
規管店舖
7)規定旅行社披露股東、董事或直系親屬,是否同時全資或部分擁有登記店舖,並透過議會網頁發放
8)收緊現行登記店舖記分制,鼓勵商戶加入「優質旅遊服務」計劃
其他
9)香港地接旅行社必須向團友派發行程表及消費者權益須知
10)加強巡查及研究擴大暗訪行動,並建議議會內部設立專責執行議會規條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