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時鐘酒店殺嬰案,警方日前拘捕一名曾在夜總會當女公關的廿六歲女子,控告一項謀殺罪。被告昨被押解到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毋須就謀殺罪答辯,案件押後十二月三日再提堂。另外,被告今年三月在另一間時鐘酒店內偷了一名嫖客四千元,其後棄保潛逃及被通緝,該案昨日也一併提堂,她承認一項盜竊罪,法庭判她入獄六個月及充公其一千元保釋金。
被告莊靜月,報稱無業,昨日在庭上木無表情,在法庭向她讀出謀殺罪的詳情後,輕聲答說:「明白」。控罪指,她在今年九月廿八日,於旺角西洋菜街金運來賓館的一間房內謀殺她的嬰兒。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待DNA化驗、毒理學化驗、科學鑑證和驗屍報告。被告有四次案底,三次涉及不誠實罪行。辯方律師指被告明白化驗要一段時間,不反對把案押後至十二月。法庭批准控方申請。
被告於半年前涉及另一宗盜竊案,她當時報稱任職公關。她原本要在今年三月廿三日到九龍城法院應訊,但棄保潛逃,其後一直被通緝。該宗盜竊案昨一併提堂,她承認一項盜竊罪。控罪指,她在今年三月十五日,於油麻地南京街西湖賓館內,偷去卅九歲男子陳明華四千元。
案情指,陳於三月十四日晚上十一時到佐敦一間夜總會消遣,被告負責招呼陳。他們在翌日早上四時半一同離開夜總會,並到附近一間賓館,原本打算進行性交易,但陳因醉酒而睡着。陳於三小時後睡醒,發現銀包內的四千元不翼而飛,陳欲再聯絡被告,但找不到她。陳於三月十六日晚上十一時,再到夜總會,並找到被告。她當時承認偷去陳四千元,並聲稱已花光贓款。陳於是報警。
就棄保潛逃一事,辯方律師解釋,被告於三月時因「瞓過龍」而未有到法庭,她事後感到驚慌,不欲面對,故沒有再到庭,她不反對法庭充公其保釋金。辯方律師就盜竊案為被告稱,被告未婚,有中五教育程度,她已感到後悔,半年來一直失業,期間要倚賴男友供養。她於三月時因經濟出現問題才犯案,昨承諾可以在兩星期內償還款項給陳。
案件編號:KCCC 1205、438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