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機場控煙政策亂龍

控煙政策愈收愈窄,最近政府又計劃在建築物出入口五米範圍內禁止吸煙,該建議暫未落實,當煙民以為可按理在露天地方吸煙時,須小心墮入禁煙陷阱!機場管理局附例規定,香港國際機場部分露天地方,竟然與衞生署的控煙條例不同準則,屬於禁煙範圍,惟在場未有張貼禁煙標示,不但港人和遊客不知就裏狂抽煙,連部分機場職員亦懵然不知,原來在離境大堂外的巴士落客區設有吸煙區,職員卻誤導煙民到禁煙區吸煙。有團體直指,外地機場如德國有良好的控煙政策,機管局應倣效外,更應盡快張貼標示,避免出現吸煙遊客被趕離場的尷尬場面。

圖、文:專案組

「唔係啩?乜呢度唔食得煙?附近幾十個垃圾桶頂都裝滿晒煙頭喎!」港人阿榮月前駕車到香港國際機場接機,在屬露天範圍的一號停車場泊車後,於路邊點起香煙,其時即有一名保安員趨近並注視他,阿榮感奇怪,於是主動查問一號停車場是否屬禁煙區域,結果真的是禁煙區範圍。

不但阿榮大感錯愕,不少煙民亦覺驚訝。本報記者到該處觀察短短三小時,已見不少煙民甫泊車後即抽根回魂煙,一名煙民梁先生認為,如果劃為禁煙區,該處的垃圾桶應如公園的垃圾桶頂,封掉煙灰缸,「一來露天啦,二來見到有煙灰缸咪以為可以食囉,估唔到整個咁嘅陷阱。」

本報分別向衞生署和機場管理局查詢,衞生署發言人表明,由於一號停車場及由機場客運大樓通往該停車場的天橋位處室外,故此不屬禁煙區;不過根據《機場管理局附例》第16條規定,上述兩處卻屬禁煙範圍,即使露天範圍也不例外,否則機管局職員可要求吸煙者離開該區域或弄熄香煙。

無張貼告示 遊客感奇怪

同被附例列為禁煙範圍的露天天橋,由於接連客運大樓,在該處抽煙的煙民比停車場更多,當中不乏遊客。然而,上址卻沒有張貼禁煙告示,全部遊客在記者提醒後,才匆匆弄熄煙頭,頻解釋因為不知道禁煙才不慎違法。另有遊客表示理解控煙措施,但認為客運大樓內已無設吸煙房,沒料連室外地方亦遭禁煙,對此感到奇怪。

各處各例,一方表示不違例,另一方又表示不容許吸煙,令煙民一頭霧水外,就連機場職員亦各說各話,記者曾於客運大樓內向職員查問何處可以吸煙時,職員即爽快指,「出面條天橋啦,個個都喺嗰度食。」記者再三查問時,職員依舊回應:「可以食㗎。」該職員明顯不清楚機場附例,以致誤導市民。

欠配套逼市民有法不依

代表旅遊業界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對上述兩處露天地方竟列為禁煙範圍,亦感詫異,「作為一個國際城市,機場可容許吸煙嘅地方真係唔夠。」本身非煙民的謝議員強調非鼓勵吸煙,但他認為不論港人或遊客,都有吸煙權利,欠缺吸煙區只會迫令市民有法不依,他建議機管局附例應酌情放寬露天地方准許吸煙,「如果室外係空曠,准許吸煙唔會好大影響。」謝補充,如要硬性執行控煙政策,應張貼禁煙告示,避免出現遊客吸煙時被趕走的尷尬情況,損害本港形象。

好煙民大聯盟盟主李默批評,外國機場同有控煙政策,但較本港完善,如德國機場的離境通道,就劃分吸煙和非吸煙區,「搭十幾個鐘飛機,都忍咗咁長時間,一落機會想即刻食煙。」她不否認吸煙對身體構成影響,但認為成年人已清楚吸煙的負面影響,有選擇吸煙或戒煙的權利。李指出,政府過分放大吸煙的危害,將煙民塑造為「壞人」,方便政府不斷收窄控煙政策,侵害煙民自由。

Money18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