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資產審查擬再放寬

【本報訊】港府建議進一步放寬申請法律援助的資產審查準則,包括調高申請普通法援計劃的可扣除資產金額,將輔助法援計劃的資產上限「加碼」提高至一百三十萬元,以及將申請人扣除退休儲蓄的年齡下限由六十五歲降低六十歲,讓更多中低收入人士及長者可成功申請法援。

當局早前完成每五年一次的法援申請人財務資格準則檢討,建議將普通法援計劃的資產上限,由逾十七萬元增加至二十六萬元,輔助法援計劃則由逾四十八萬元增加至一百萬元,但法律界、基層組織及多個政黨仍感不滿,要求進一步調高。

降低長者申請人年齡限制

當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進一步提出三項放寬建議,包括將現時申請普通計劃的可扣除資產金額,由現時相等於住戶開支第三十五個百分值,調高至住戶開支中位數,令更多人可符合資產上限;將輔助計劃的資產上限再提高三十萬元,前後加幅高達百分之一百六十;以及降低長者申請人扣除退休儲蓄的年齡限制。

不過,對於外界要求將輔助計劃的涵蓋範圍,由現時的人身傷亡、僱員補償,以及醫療、牙科和法律專業人員疏忽的申索,擴展至其他類別案件,當局則說要待法律援助局今年底完成研究後再作考慮。

法援局主席陳茂波對港府建議表示歡迎,該局除研究擴大輔助計劃的適用案件類別外,亦會研究索償難度較低的案件,可降低與輔助計劃的分帳比率。

Money18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