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屋綜援戶鄧綺瑜告贏社會福利署成功追討回水,涉及○二和○七年政府紓困措施免差餉免公屋租金下被「剋扣」款項,共可取回二千三百多元。若案件成為案例,將惠及十五萬公屋綜援戶,社署稱考慮上訴。
社署署長聶德權昨表示,租金津貼一向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而綜援制度下有標準金額,政府過往亦有特別針對綜援受助人的紓困措施,包括由○七年至今,曾五次向綜援受助人額外發放一個月標準金額,涉及款項達五十二億三千萬元。他拒絕評論今次案件,只表示會研究高院的書面判詞及與律政司研究,考慮提出上訴。
今次案件引起部分市民極大回響,認為鄧綺瑜是「綜援惡霸」,有網民昨在社交網站facebook設立群組,「反對『綜援惡霸』鄧綺瑜,公屋綜援戶已經免交租金差餉,鄧婦不但不知足,反而入稟追討社署「回水」!刁民橫行,貪得無厭,納稅人受罪」,昨有逾一百二十人支持。另有網民質疑法官裁決,「真係好荒謬,咁都判得出,仲要話政府,佢哋係咪當我哋盲㗎!」「個官咁判法都神奇,無畀錢有錢退,咁我無借錢畀個法官都可以叫佢還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