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欠債纍纍的地盤散工,向「劏房」男鄰居埋手,趁對方外出時,撬門盜取存摺,再從租單學習對方簽名模式,然後假冒對方到警署報失身份證,用報失紙到銀行冒充對方簽名提款,偷了對方二萬七千元後,把存摺放回原位,以為「神不知鬼不覺」,豈料在提款單留下指模,結果被揭發拘捕。他昨在區院認罪,九月廿七日判刑。
廿五歲被告劉文濤,承認一項爆竊、一項誤導警員及兩項盜竊罪。控罪指,被告五月十日入侵荃灣眾安街九十五號二樓前座C房盜取何心朝(卅二歲)的存摺,再到荃灣警署冒充何報失財物,然後到沙咀道中國銀行先後盜取二萬七千元。
案情指,被告居於上址B房,當日犯案後,把事主的存摺放回原位。事主同日以提款卡提款時被「食卡」,回家時查看存摺,驚悉有人從其戶口提款二萬七千元,遂於翌日到銀行查詢,職員確認有人盜用其身份提款,於是報警,警方數日後將被告拘捕。銀行事後賠償給事主,成為案中受害人。
案件編號:DCCC 87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