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交通部「老差骨」燒炭身亡。駐守警隊交通總部的警長,疑受工作壓力及患病雙重困擾,昨晚於放病假期間在尖沙咀寓所睡房燒炭,被家人揭發,惟救護員到場證實他已身亡,毋須送院。死者同袍得悉噩耗紛紛趕往現場了解,見他最後一面。
死者黃智樑(五十一歲),駐守交通總部,已婚,育有一子,居住廣東道八十六至九十八號文利大廈六樓一單位,屬自置物業。黃因外貌年輕,被同袍稱為「壞孩子」。據悉,他加入警隊近卅年,一直擔任交通警員,曾駐守多個警區交通部,經驗豐富。
消息透露,他兩年前駐守西九龍交通部,不久後被調往交通總部,原因是警方偵速用的雷射槍準確性一度受質疑,警方需重新檢討有關政策,加上酒精呼氣測試的新政策亦行將推出,而黃憑藉在交通部的豐富經驗,獲上司賞識,故被調往交通總部協助處理政策性工作,工作壓力頗大。據悉,黃近期身體抱恙,曾要求同袍介紹醫生,又一度懷疑自己患上鼻咽癌,至前日請了兩日病假。
昨晚七時許,黃被家人發現他在寓所主人房內燒炭昏迷,已毫無氣息,大驚報警。救護員到場證實他已身亡,身體已冰冷僵硬,相信已死去一段時間,毋須送院。黃人緣極佳,警員在現場調查期間,黃上司交通總部行政科總督察顏淑芬親身到場,而認識黃的交通總部同袍陸續趕至,登樓了解情況及向警員提供資料。
黃的一名女親友則乘私家車趕到,登樓十多分鐘後,由多名女友人攙扶落樓,乘的士離開。黃並無留下遺書,警員事後將黃用作盛炭的煲檢走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