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洩考卷老師 守行為一年

【本報訊】屯門恩平工商會李琳明中學一名英文科男教師,向學生派發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答題卷傳閱,並且吩咐同事用電腦掃描答題卷存檔,事件其後曝光。涉案教師被控兩項違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之保密條文罪,但是他昨日到屯門法院應訊時,答應以五千元簽保守行為一年,獲撤銷檢控,裁判官警誡他日後不要再犯。

簡介會告知要保密

五十歲被告周永佳,在庭上表現輕鬆,並有多名親友在旁陪伴。被告應訊後表示仍在該學校任教,但不願再回答其他問題。

案情指,被告是該校的英文科老師,有份批改一○年高考英國語文運用科的作文試卷。他於今年四月十二日曾參加考評局的簡介會,並獲告知處理試卷要保密。惟被告於四月廿七日將三十四本已批改的答題卷交給6S班學生傳閱。

被告回收答題卷後又吩咐教學助理用電腦掃描四本答題卷,並將檔案存在校內電腦,供其他教師參考。被告於翌日將答題卷交還給考評局。一名缺課的學生其後將照片發放給傳媒,事件因而揭發。

案件編號:TMCC 26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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