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名醫母涉勒索宗教名人

中文大學博士生張家和被指用淫褻片段勒索宗教機構名人六百卅萬元的案件,昨日有突破性發展,一直被張形容為事件主謀的名醫母親王琦被控兩項串謀勒索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控方指,案件經廣泛報道後,事主的情緒受到傷害,要求將兩名事主的身份保密。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九月廿八日轉往區域法院提堂。

報稱無業的五十九歲女被告王琦(英文名Li Dora Kay),無案底。被告是胸肺及呼吸系統科專科名醫潘醒華的母親,但兩人關係不佳,曾因金錢糾紛而打官司。

無意傳召張家和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四月一日至五月廿二日,與張家和串謀,為使自己和張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以恫嚇方式不當要求X交出金錢,並於去年五月廿二日,再與張串謀,不當要求Y交出金錢。被告暫毋須答辯。

張一直指被告為案件主謀,曾辯稱是受被告指示勒索金錢和將收到的約八十萬元悉數交予被告。張早前被判罪成和監禁四年後,更要求轉任控方證人指證被告,但被控方拒絕接納。控方當時指張替警方錄取的四份口供幫助是「零」。

代表控方出庭的高級檢控官李鏡鏞昨日在庭外解釋,警方其實一直都有調查被告,昨忽然檢控被告與張無關,控方也無意傳召張出庭指控被告。李在庭上則指,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外出,但案件經傳媒廣泛報道後,事主情緒受到傷害,至今仍未康復,未能出庭作證,故要求將X和Y的身份保密,禁止傳媒披露,裁判官批准申請。

三萬元擔保外出

辯方律師申請以現金三萬元讓被告擔保外出,被告又答應遵守多項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不得干擾證人、往警署報到、交出旅遊證件和在報稱居所居住。

被告聲稱早前已由九龍灣搬到馬鞍山一個服務式住所居住,裁判官質疑該處不算固定地址。辯方律師解釋被告已經入住該處兩個月,並立了一年租約,會繼續在該處居住,並希望禁止傳媒報道其新居地址。裁判官雖批准被告保釋,但認為被告的情況與事主有別,沒有禁止報道其新居地址。 案件編號:KCCC 40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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