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盜6100萬邱德根幼子被控

遠東控股主席邱德根的幼子邱達根,涉嫌連同公司的財務總監及邱德根的私人助理,於○七年非法把公司款項借給邱德根,涉款達六千一百萬元。三人被控盜竊及作出優待董事的交易共十五項罪名。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堂,三名被告獲准保釋,等候案件轉交區域法院審理。不過,款項的得益人兼公司主席邱德根則未有被檢控。據知,該批問題帳項由獨立核數師揭發。

另外,遠東發展及邱達根的兄長邱達昌昨日與遠東控股劃清界線,發表啟事,澄清兩間公司在股權和業務上無任何關係,指兩間公司是完全獨立運作,而邱達昌昨日更即時辭去遠東控股非執行董事的職務。

毋須答辯押後再訊

三被告分別為邱達根(三十六歲),遠東控股董事總經理兼行政總裁;呂鴻光(五十一歲),遠東控股財務總監;容劍冰(五十一歲),遠東控股主席邱德根的私人助理。被告毋須答辯,法庭把案押後至九月廿八日,等候安排把案件轉交區域法院審理。邱達根准以現金五十萬元保釋外出,其餘兩被告則各准以現金十萬元保釋外出。

由於邱達根表示下月將要到內地出席上海政協會議,又要以資訊科技業界身份參加上海世博及國慶慶祝活動,法庭因此沒有禁止他在保釋期間離境,而其餘兩被告在保釋期不可離開香港。

三名被告各被控三項盜竊罪,控罪指他們三人先後於○七年三月九日、四月三日及九月二十五日,盜取遠東控股存於恒生銀行及滙豐私人銀行三筆款項,款額分別為一千五百萬、五百萬及四千一百萬元,合共六千一百萬元。

優待董事違公司例

其餘六項控罪為交替控罪,指三名被告違反《公司條例》作出優待董事的交易。控罪分別指,上述所指的三筆款項是三名被告故意授權遠東控股借予公司董事邱德根的貸款。

根據遠東控股的網頁資料,邱達根於九六年在美國加州取得商業管理學士學位,他是遠東控股三名執行董事之一,同時亦為遠東酒店實業有限公司及中軟國際有限公司的非執董。他亦身兼多項公職,包括上海政協委員、香港上市公司商會常務副主席、創新科技協會副會長及香港數碼文化創意產業聯盟召集人。

案件編號:ESCC 377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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