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偉俊:阿珍有上訴理據

【本報訊】香港導遊李巧珍謾罵團友被旅遊業議會撤銷導遊證,代表旅遊界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認為旅議會對阿珍的判罰過重,指阿珍有足夠理據上訴,包括阿珍是在團友購物後才謾罵團友,只是情緒的宣洩,不構成恐嚇。此外,提出指控或投訴的時間,已超過旅議會所定的一個月上訴期限,質疑旅議會受理的理據。

謝偉俊昨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指,阿珍的反應是在團友購物後的情緒宣洩,而非在團友購物前用任何方法逼團友購物,若指她藉此恐嚇團友購物,不是旅議會告錯罪名,就是無細心分析事件。他又指,阿珍罵客的短片播出時已過了旅議會跟進投訴的一個月時限,質疑旅議會是受到輿論壓力將阿珍祭旗,不符合程序規定。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即場反駁指,阿珍在整個行程中都有作出類似的言論,只要旅客有足夠證據作出投訴,議會都會跟進。胡又指阿珍雖被撤銷導遊證,但她可於六個月後再申請導遊證,但謝偉俊則指六個月後旅議會一定不會再發牌給阿珍。

另外,旅議會至今為康泰旅行社殉職領隊謝廷駿籌得八十八萬元,另康泰亦籌得約三百萬元。胡兆英稱如有需要,謝家亦願意將籌得的款項幫助其他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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